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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委全面完成建成满五年(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核查工作

时间:2024-04-19 来源: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

为扎实推动流域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按照水利部工作部署,近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全面完成云南、广西11个建成满五年(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核查工作。

组建队伍,强化组织保障。本年度核查工作是对建成满五年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区)的首次核查,是《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修订印发后的首次核查,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核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珠江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第一时间制定详细工作计划,从委属单位抽调专业能力强、技术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组成工作组,组织工作组全体成员开展培训,统一技术标准、核查尺度,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要求。

从严把关,扎实开展核查。珠江委严格按照新修订的《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组织技术单位对建成满五年的11个达标县(区)备案材料进行核查,逐条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根据资料初步核查结果,选取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和北海市银海区等3个县(区),与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就计划用水管理、节水载体建设、再生水利用等存疑问题进行沟通交流,现场核查3个灌区、3家企业和3家公共机构的用水计量、用水定额、节水设施等情况。

强化指导,推动巩固提升。珠江委加强沟通指导,以视频交流、现场座谈等形式,针对核查发现问题和存疑情况等,与云南、广西两省(自治区)省级、市级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充分沟通,逐个反馈各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有关工作情况,指导推进流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巩固提升。

总体来看,流域11个建成满五年(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持续巩固建设,节水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等用水效率指标有序提升,但在对标高质量建设节水型社会要求上,用水定额管理、节水载体建设和再生水利用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珠江委将按照水利部安排,指导督促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巩固提升建设成效,提升珠江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责任编辑:王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