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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再创佳绩

时间:2024-02-01 来源:湖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经市(自治州)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近期,湖北省荆州市95家单位被评定为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标志着荆州市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位列全省市(自治州)前列。

荆州市以实施节水行动为统领,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建设了一批“制度完备、宣传到位、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的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

一是紧盯目标任务开展创建工作。2023年5月,荆州市举办全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动员大会,会上明确要求,市级和县级党政机关节水型单位的申创率必须达到100%,市级和县级事业单位的节水型单位申创率需超过50%。市级机关重点推广节水技术和设备,提高用水效率;县级机关更加注重宣传和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节水意识。

二是采取多种方式推动创建工作。多次召开推进会、协调会,同时注重学习借鉴外部的先进经验,组织相关人员外出学习,深入了解其他地区的节水工作模式和方法,从而更好地指导本地的节水工作。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落地落实。荆州市多部门组成督导组,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节水设施和操作流程、反馈意见和建议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节水型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和督导,为推动荆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过持续努力和改进,市县两级的节水型单位申创率均已达到或超过预定目标,节水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下一步,荆州市将以此次评定为契机,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全市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为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王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