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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积极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时间:2023-12-22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是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解决水资源短缺的重要途径。目前,福建省漳州市已完成龙海区、长泰区等5个县(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今年以来,漳州市东山县、华安县列入年度建设任务,通过政策措施、技术措施和社会参与措施的综合实施,积极开展建设工作。

12月4日,漳州市水利局组织技术评估组对东山县建设工作开展技术评估。在听取汇报、观看建设情况影像资料、资料核查和现场检查的基础上,评估组根据《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通知》(水节约〔2023〕245号),对照用水定额管理等12方面以及加分项内容,结合实际,对东山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成果进行质询和讨论。经审查,技术评估组认为,东山县在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中,政府高度重视,多部门联合协作建立健全节水政策制度,水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节水技术得到广泛推广,社会节水意识大幅增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圆满完成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要求,一致同意通过技术评估。

下一步,漳州市将巩固先期建设成果,积极推广节水工作优秀经验做法,示范引领全社会参与节水行动,努力增强全民节水意识,推动剩余县(区)完成建设工作,实现节水型社会全覆盖。


责任编辑:王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