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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印发实施意见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时间:2023-09-12 来源:山东省水利厅

9月8日,山东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持续深入推动全社会节水控水做出具体安排部署。《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健全节水制度政策、推进全社会节水控水、严格节水监督管理、增强公众节水意识、强化保障措施等七部分,共21条。《实施意见》对坚持“四水四定”、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深化水价改革、节水监督考核等细化要求,在加强非常规水利用、推行合同节水管理、推进节水载体建设、推动开展水平衡测试、深化用水权交易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创新性增加了实施节水督查激励、鼓励各市开展用水审计、启动水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建设、推动建立节水服务技术协会、开展全省“节水宣传月”活动等内容。

下一步,山东省水利厅将认真抓好《水利部关于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工作的意见》和《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突出改革驱动、创新引领,在全省广泛推行节约集约用水集成改革,加快推动水资源集成利用、节水集成监管、水价集成改革、水权集成交易、科技集成引领、产业集成发展,着力构建节水控水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责任编辑:王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