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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委完成广西、重庆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现场评估

时间:2023-09-05 来源: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根据水利部工作部署,8月22日—9月1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北海市和重庆市璧山区、荣昌区、铜梁区、垫江县共6个试点城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中期评估的现场评估工作。

现场评估前,长江委工作组对照广西、重庆6个试点城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实施方案、中期自评估报告及自评支撑材料,从组织实施情况、中期目标完成情况、投资与设施建设情况、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及主要经验做法等方面,对试点城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进行了内业资料评估,初步确定了各市复核评分,梳理了各市的问题清单。

工作组现场查勘了试点城市再生水在市政杂用、工农业用水和生态环境补水等领域的应用,重点对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实施效果等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估,并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重庆市水利局以及试点城市政府及其水利、发改、住建、工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开展座谈交流,重点对各试点城市现场评估、材料评估中的经验亮点、问题困难进行沟通交流,并就后续试点方案调整审批、再生水协调机制作用发挥、试点工作特色凝练、政府企业两手发力推动试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等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王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