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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市开展节水型用水器具销售专项检查

时间:2023-09-04 来源:广东省水利厅

为巩固国家节水型城市成果,落实《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及《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有关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市场抽检合格率要求,8月28日,广东省珠海市水务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14家生活用水器具销售市场共计43家销售店面开展生活用水器具销售专项检查。

检查组通过现场抽查、询问等方式检查了市场内水龙头、花洒、马桶、水箱、洗碗机、净水器等在售用水器具情况,对照国家标准核查是否存在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非节水型用水器具以及是否实施水效标识;指导经营者严把进货渠道关口,做好进销货节水标识台账,所有销售及使用的节水型器具应符合《节水型卫生洁具》(GB/T 31436—2015)相关标准及《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从源头上杜绝淘汰型、非节水型用水器具在市场上流通。

检查组通过专项检查行动,深入与用水器具销售商沟通交流,开展节水器具相关知识普及宣传,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发挥水效标识对用水产品的有效管理。从检查情况来看,该市场所有销售及使用的节水型器具均符合《节水型卫生洁具》(GB/T 31436—2015)相关标准,未发现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非节水型器具情况。


责任编辑:王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