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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打造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样板工程

时间:2023-08-02 来源:江西省水利厅

7月25日,江西省水利厅召开全省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首先传达了全国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和水利部关于试点工作中期评估有关要求,九江市、横峰县、宜黄县、大余县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就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进展、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安排等作了交流发言,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厅(委)参会同志从行业职责和协同推进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的角度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会议强调,加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意义重大、任务繁重,特别是中期评估时间紧迫。各试点城市务必要凝心聚力,加快推进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一要理清再生水利用试点工作现状,梳理试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要政府主导推进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形成政府主导、水利牵头、部门参与的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格局。三要切实强化试点推进工作的保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资金和技术支持。四要做好试点经验的推广宣传,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和本土宣教品牌科普再生水利用配置的先进经验和成熟节水技术。

会议要求,各试点城市要锚定目标,确保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中期评估取得好成绩。一是着力做好试点中期评估。试点城市要认真开展自评,通过上下联动和横向协同,共同做好8月份相关部门现场评估的各项迎检工作,力争4个试点城市在中期评估中都取得好成绩。二是按时保质完成试点目标任务。对照已批复的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倒排试点工期,细化任务分解,加强调度推进,狠抓工作落实,针对短板、弱项进行改进和提升,扎实有效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各省级和市级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对试点城市的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确保按期保质完成试点目标任务。三是因地制宜打造试点样板工程。各试点城市要在完成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各自城市的特点,围绕5个方面有所侧重、因地制宜开展工作,探索性地创建试点特色和亮点。

江西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省水科院(省水资源管理中心),九江市人民政府,九江市、赣州市、上饶市和抚州市水利局,横峰县、宜黄县、大余县人民政府和水利局以及九江市试点工作相关部门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王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