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栏 >  节水型社会建设  >  正文

海委完成山西省2023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现场复核

时间:2023-04-21 来源: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和海河水利委员会2023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计划安排,4月10日至14日,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组成2个现场复核工作组,分别赴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忻州市原平市、运城市平陆县和临汾市襄汾县开展现场复核。

复核工作组共现场检查了1个大型灌区、3个中型灌区;8个重点用水企业(其中5个为节水载体),包括采矿、能源、化工、钢铁等行业;8个公共机构(其中6个为节水载体),包括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同时对4个县(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资源及节水管理档案资料进行了核查。

复核工作组压实责任、明确分工,对各个用水户的节水管理制度、用水定额、用水计量和台账、水费缴纳凭证、节水设施及器具配备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对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计划用水管理、用水定额执行、节水评价登记台账、节水载体创建、水资源费(税)征缴等方面的档案资料进行了全面盘点与检查;与各县(区)分别进行了座谈,就资料复核及现场复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

下一步,海委将在资料复核和现场复核的基础上,整理复核结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高质量完成2023年山西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报告。


责任编辑: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