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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局开展浙江省用水定额监督检查工作

时间:2021-03-02 来源: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用水定额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办节约函〔2020〕593号)要求,9月3日—4日,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一级巡视员、副局长吴浩云带队开展了浙江省用水定额监督检查工作,节水处、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 

本次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浙江省2019年省级用水定额评估“一省一单”整改落实情况,用水定额的制(修)订、执行应用、监督管理及宣传培训等情况。内业复核阶段,检查组逐条复核了2019年浙江省用水定额评估“一省一单”的整改落实情况,查阅了浙江省水利厅、杭州市林水局管理的10家用水单位的计划用水管理、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等资料。外业抽查阶段,检查组选取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和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公司,现场检查了两家用水单位的用水计划和用水定额执行情况。检查组综合内业复核和现场检查情况,汇总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向浙江省水利厅反馈了监督检查情况。 

吴浩云指出,浙江省始终把水资源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中央治水管水的政策和要求,理解深刻,贯彻到位;在用水定额制(修)订方面,全面考虑了各行业用水定额的覆盖性、合理性、实用性和衔接性;在用水定额管理方面,将用水定额严格落实到计划用水管理、取水许可审批、节水评价等环节。针对下阶段工作,他要求,浙江省应认真落实整改本次监督检查反馈的问题,进一步细化用水定额管理工作,全面对标对表,努力打造成南方丰水地区节水标杆省份,更好地发挥浙江省示范“窗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