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栏 >  监督管理  >  正文

珠江委完成滇黔桂粤琼用水定额监督检查工作

时间:2021-03-02 来源: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切实发挥用水定额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刚性约束和导向作用,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完成了对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海南等5省(自治区)用水定额监督检查工作,督查结果将作为年度节约用水考核的重要依据。

8月25日至9月17日,珠江委派出5个工作组33人次,先后赴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海南开展用水定额检查工作。检查组严格执行“四不两直”要求,以暗访为主,结合明查,采用座谈交流、资料查阅、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滇黔桂粤琼5省(自治区)及其省会城市用水定额的整改落实、制(修)订情况、执行应用、监督管理和宣传培训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按照“优先选取高耗水行业,重点结合水利部已发布用水定额先进值指标的行业,尽量覆盖多行业”原则,共抽查了81个项目。

从本次监督检查情况看,5省(自治区)及省会城市水利部门建立、完善了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在计划用水、取水许可、节水评价等工作中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基本按照2019年用水定额评估“一省一单”要求完成整改,同时积极开展用水定额宣贯培训,但还存在部分类别定额缺失、未按定额核定用水计划、部分环节定额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工作组对下一步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继续完善用水定额管理制度体系,确保定额管理规范化,以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带动全过程用水节水管控。二是按照务实管用原则,根据国家标准和省区实际情况,动态修订用水定额标准并逐步规范落地执行。三是推进用水定额宣传贯彻,引导用水单位了解定额政策意义、自觉执行定额标准,发挥用水定额的引导和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