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栏 >  计划用水  >  正文

江苏淮安市淮安区:加大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监管力度

时间:2021-03-02 来源:江苏省水利厅

近年来,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对照用水定额,采取“年度计划、季度考核、动态管理”模式,严格落实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不断加强非居民定额与计划用水管理。

一是强化用水定额的基础支撑。淮安区把用水定额管理落实到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用水计划编制及调整、水平衡测试和用水审计、节水型载体创建、节水示范项目建设、节水评价等各个环节。对超定额取用水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并开展整改。

二是强化计划用水的达标覆盖。淮安区明确每年计划用水户的用水量要占到非居民用水总量的90%以上。区水利局每年1月31日前,会同区发改委、住建局、工信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对全区年用量5000m3以上的200多家用水单位下达用水计划,并对全部公共机构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三是强化用水过程的行政提示。淮安区按季度统计考核计划用水户实际用水量,对超计划用水的单位,及时送达《超计划用水行政提示书》,提醒其加强用水管理,找出超计划用水原因。经核实后,确因生产、经营、建设等客观原因导致用水量增加的,依据用水定额调整其用水计划。

四是强化浪费用水的加价管理。对节水管理不到位不作为,出现跑、冒、滴、漏等现象的超定额超计划用水户,严格执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并对超计划30%以上用户开展用水审计,把节水监管落到实处。2020年8月,淮安区对某超计划用水户征收超计划加价水资源费241.73万元,并在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