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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治水监管百日行动”节约用水监督管理工作扎实推进

时间:2021-07-15 来源:山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落实2021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确保“1351”水利工作部署落地落实,推动水利行业高质量发展,山西省水利厅决定在上年度监管行动基础上继续开展“治水监管百日行动”。监管行动从2021年6月20日至9月30日,按照水利部水利监督“2+N”制度体系,围绕13个专业领域中高风险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工作等监管对象进行重点检查,力争使行业管理能力得到提升。 

按照《全省2021年度“治水监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安排,山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制定了《全省2021年度“治水监管百日行动”节约用水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印发全省执行。《方案》明确,百日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分级负责的原则,紧紧围绕近年来各级各类督导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节水短板开展专题监管行动,监管重点是省、市、县三级计划用水管理与定额执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以及节水规划、法规、定额修订工作的推进等。各级节水主管部门既要负责辖区内本级节约用水监管工作,也要对下级节约用水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7月8日—9日,山西省节水办组织督查组赴晋中市榆次区开展“治水监管百日行动”节约用水监督工作。督查组分别听取了晋中市水利局和榆次区水利局在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国家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落实、计划用水管理、用水定额管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等方面的节水监管工作汇报,逐一查看了用水统计、重点监控用水户、节水评价、节水监管等管理工作台账,填写了现场检查记录卡,并就督查发现的相关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 

随后,督查组抽取两家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在山西省福源昌老陈醋有限公司和晋中榆次城南供水有限公司,督查组分别查看了企业近三年的用水台账、用水计量设施情况;核算了企业用水指标,检查其是否存在超定额、超计划用水行为,查看了企业缴纳水资源税情况,并对企业节水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自此,山西省2021年度“治水监管百日行动”节约用水现场监管工作正式启动,省级节水督查组将分赴11个设区市和13个重点县开展督查。《方案》明确,7月底前完成各级节水监管对象、监管事项50%以上检查,8月底前完成全部检查计划,并在9月15日前完成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回头看”。节水监管实行周报制度,9月全面总结提高。 

通过全省“治水监管百日行动”节约用水监管工作的落地实施,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理念和“管住用水”的要求传导给每一位节水管理人员,有效提升基层取用水管理工作水平,逐步补齐节水工作短板,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山西节水监管在行动!

责任编辑: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