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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印发意见加强节水管理工作

时间:2024-03-08 来源:青海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2月29日,青海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柴达木盆地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柴达木盆地水资源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为柴达木盆地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支撑。

《意见》从四个方面部署了主要任务。 

一是科学配置水资源。要求坚持“四水四定”原则,进一步加强地表水、地下水和非常规水源统一配置,健全完善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地下水水量和水位及非常规水源利用量等指标体系。

二是严格管理水资源。强调严格行政审批,完善监测体系,强化监管执法。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和取水许可审批管理,2024年底前实现柴达木盆地规模以上取水口在线监测计量全覆盖,建立省、市(自治州)、县三级联动监管机制,加强水资源监管与水行政执法协同,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

三是全面节约水资源。对加强节水管理,推进重点节水,加大非常规水利用作出明确要求。将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强化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统筹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生活节水,进一步加强再生水、雨水、矿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

四是有效保护水资源。提出推进水资源保护、严格地下水保护、强化水源地保护要求。严格重点河流和水电站生态流量管控,持续推进母亲河复苏行动,强化地下水保护利用和污染防治,统筹流域和区域、常用和备用、地表和地下水源地布局,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和名录管理。


责任编辑:王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