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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开展《节约用水条例》宣教活动

时间:2024-06-04 来源:浙江省水利厅

《节约用水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连日来,浙江省丽水市水利局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莲都区有关街道(社区)开展相关宣教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节水意识,营造全社会爱水护水的浓厚氛围。

活动第一站走进市实验学校,市水利局宣讲人员通过播放影视案例等方式,向学生们宣贯《条例》,介绍丽水本地水资源情况;结合实际工作案例向学生们讲解了山洪灾害防御、中水回用、节水小窍门等内容;带领学生们开展净水实验,让学生切身感受水资源的来之不易。课堂上,宣讲人员还通过互动问答的形式,增强学生节水意识,号召同学们节水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

宣讲人员在市区绿谷庄园、新湖天润阁等小区,开展节水常识竞答活动;向市民讲解家庭节水小窍门、水资源保护的要点和方法等内容,倡导大家不定时检查家中用水设备,确保无漏水现象,停水要关闸,避免来水时造成浪费,尝试循环利用家庭用水,逐步养成“节约用水,从我做起”的良好生活习惯。

在万地广场、建材城等商业综合中心,宣讲人员在现场摆放《条例》宣传易拉宝,设置咨询摊位,向来往居民宣讲节水法律知识,解答市民关心的丽水市自来水收费等问题,讲解日常生活节水的小窍门、小妙招,并发放1000余份《条例》等宣传资料供参与市民学习,倡导市民争做秉持节水理念的“有意人”、践行节水习惯的“有心人”、护水卫水的“有责人”。

为进一步强化用水节水精细化管理,在2024年市区非居民用水户城市节水工作培训会上,相关专家对《条例》进行专题解读,全面讲解《条例》出台背景及节水管理、节水措施、监督保障、法律责任等具体规定。专家对用水户关心的计划用水政策、用水量核定标准以及用水量申请调整流程等内容进行了针对性讲解,全面提高了参会人员的计划用水管理能力,增强了节水意识,为进一步推进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奠定了基础。89名非居民用水户负责人参与培训。

下一步,丽水市水利局将继续开展各类节水宣传活动,加大全社会宣传力度,推动《条例》在丽水市全面落实。    

责任编辑:王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