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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委沧州河务局多向发力做好《节约用水条例》宣贯

时间:2024-05-09 来源: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近日,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漳卫南运河管理局沧州河务局结合实际工作与《条例》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

开展户外集中宣传。志愿者们在名人植物园发放宣传页、节约用水知识读本等宣传物品,实地讲解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向园内游客普及《条例》内容、水资源保护以及节约用水方法,倡导园内游客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珍惜节约每一滴水。

开展节水宣传进社区。志愿者们前往棉纺社区,在社区公示栏张贴《条例》相关内容,向社区群众讲解我国水资源现状和生活节水小常识,宣传水法律法规知识及节水环保理念,助推公众养成节水好习惯,营造全民爱水、惜水、节水的良好氛围。

开展堤防农业节水宣传。深入堤防进行农业节水千里行活动,对用水农户进行《条例》宣传,强化农户依法取水意识,切实将依法惜水爱水、节水护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践行好节水护水理念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条例》作为我国首部节约用水行政法规,使节约用水从呼吁变成制度规范,让节约用水成为更好的社会共识,为我们开展水资源保护节约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下一步,沧州局将继续开展好《条例》宣贯,持续激发全社会的节水动力,汇聚起节约用水的强大合力。


责任编辑:王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