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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再生水利用配置现状与启示

时间:2024-01-05 来源:《中国水利》2023年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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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稠江工业水厂。这是义乌市第一家再生水厂,也是浙中首座采用“渗透+反渗透”双膜处理工艺的再生水厂 供图/义乌市水利局

推进再生水利用具有优化区域供水结构、增加水资源供给、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减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等多重作用。《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和《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指导意见》(水节约〔2023〕206号)等文件明确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全面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将其作为促进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损害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再生水已逐渐成为城市“第二水源”。我国再生水利用量由2005年的10.90亿m3增加到2021年的117亿m3,占供水总量比例由2005年的0.19%提高到2021年的1.98%。但再生水利用配置尚存在配置水平偏低、利用不够充分、政策不够健全、认识不够到位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再生水配置利用,从再生水利用的影响因素、发展战略、对策措施等方面开展了大量深入研究。王建华和柳长顺深入分析了我国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现状、问题和对策。李肇桀和王亦宁考虑内生动力、供水普遍性和稳定性、经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分析了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发展重点布局。陈莹等提出将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作为区域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内容,纳入市政供排水体系。张海涛等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解析了我国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特点。也有许多相关研究剖析了国内不同流域片、不同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的特点和经验做法。2022年水利部等六部门选择78个城市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亟须及时总结试点典型做法,促进全国再生水利用配置水平提升。

本文以试点城市之一的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为典型,分析该市再生水利用配置的发展历程与现状,从规划布局、管理体系、标准建设、市场激励以及设施建设运行投入等方面,深入剖析义乌市再生水利用配置典型做法,总结提炼经验启示,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参考。

发展历程

义乌市地处浙江省地理中心,距省会杭州市约150km,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发达,但是全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443.8m3,不足浙江省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3,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破坏成为制约义乌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这对水资源保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污水资源化利用是保障义乌市未来水安全的重要途径。

2009年,义乌市出台了《义乌市分质供水及中水回用规划》,系统提出了再生水利用等分质供水实施战略。2013年,义乌市人民政府实施城市内河水系激活工程,通过泵站和管道等工程措施,利用污水处理厂尾水补给城市河道,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其间完成了城西河、城南河、香溪和杨村溪再生水河道补水工程,在浙江省开创利用再生水为河道生态补水的先例。2014年,义乌市启动分质供水工程建设,实施稠江工业水厂工程。2019年11月,义乌市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通过《义乌市分质供水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再生水等分质供水工作。2019年12月,义乌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域分质供水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清单,从规划、建设、运行等全流程抓好管控,推进全域再生水等分质供水。2022年,义乌市积极响应国家、省厅文件指示精神,编制《义乌市国家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实施方案》。2022年10月,水利部等六部委联合公布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名单,同意义乌市开展国家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

现状与规划

再生水生产工程

义乌市现有4座再生水供水厂,分别为稠江工业水厂、苏福工业水厂、武德净水厂和双江工业水厂,均采用“超滤+反渗透”双膜处理工艺,再生水生产能力为10万t/d。规划到2025年和2035年,再生水供水能力将达到18万t/d和35万t/d。

再生水配置利用工程

在工业和城市杂用方面,义乌市建成再生水供水管道147.1km,建设智能取水机84个,用水户包括65个公共机构、27个居民住宅小区和103家工业企业。

在河道生态补水方面,义乌市有城西河—城南河配水工程和香溪—杨村溪配水工程。城西河—城南河配水工程以中心污水处理厂尾水为水源,通过泵站和管道将再生水输送到城西河上游配水口,设计输配水能力4.5万t/d;香溪—杨村溪配水工程以稠江污水处理厂尾水为水源,通过泵站和管道将再生水输送到香溪和杨村溪上游配水口,设计输配水能力10万t/d。

2023年上半年,义乌市再生水利用量为2339.3万m3,其中工业生产再生水利用量590.2万m3,占比25.23%;城市杂用再生水利用量88.2万m3,占比3.77%;生态环境再生水利用量1660.9万m3,占比71.00%。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2%,相比开展试点工作前提高了6个百分点。

管理体系

优化再生水利用配置布局

义乌市再生水利用配置布局随着经济社会需求变化而不断调整优化。2020年3月,《义乌市分质供水专项规划(2019—2035年)》提出以污水处理厂尾水和义乌江为水源的全域分质供水布局。2022年7月,《义乌市国家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四核驱动、双源协同、跨区域全领域配置”的义乌再生水利用配置布局。2023年,《义乌市分质供水专项规划修编》提出以污水处理厂尾水为主、义乌江水源为辅的全域分质供水布局,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

在现有4座再生水水厂的基础上,义乌市规划建设白沙工业水厂、双江工业水厂二期和147.1km再生水供水管道,实现再生水水厂间的原水联网调配和区域间的再生水联网供水,突破以往再生水“点对点”供水模式,覆盖义乌市主要工业、服务业、居民区等经济社会用水范围,真正将再生水作为城市“第二水源”,充分发挥其水量稳定、水质可控、就近可用等优势。义乌市的供水模式已由传统单一的常规水供水模式转变为再生水与常规水协同的“双轨制”市域供水模式,既提高了供水保障程度,又扩大了再生水供水的覆盖面,展现了“低水低用、高水高用、生态利用、水尽其用”多种水资源配置和分质利用的义乌实践。

构建再生水刚性配置管理体系

义乌市在项目审批、建设过程、用水管理、考核评估等方面制定了全过程管控措施,将再生水的配置利用作为刚性约束条件。

项目审批源头管控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域分质供水实施方案》,义乌市政府在全国率先将再生水利用作为土地出让和招商引资前置条件。再生水规划供水区内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双管分质供水。没有再生水利用设计的建设方案,自然资源部门不予审批、建设部门不予项目验收、供水企业对项目不予供水,从源头上把好再生水的建设使用关。

项目建设过程管控

将再生水利用作为规划许可、图纸审查、施工许可、项目验收的必备条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供水;推广使用方面,积极引导规划区内的招商引资项目实施再生水利用,引导市民和企业提高使用再生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规划区内的新建工业区、集聚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等一律实行双管分质供水,建成区内的市场、学校、医院等重点用水单位逐步进行双管改造。

用水过程管控

将再生水纳入用水计划管理,义乌市水务局在计划用水下达文件中明确每个用水户的再生水最低利用量指标。在再生水产能充分满足的条件下,第一年按照再生水可置换量的50%缩减自来水用量,第二年按照再生水可置换量的100%缩减自来水用量。同时,分类建立再生水使用管控方案,明确工业企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楼盘等的再生水接入使用率或使用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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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再生水利用分类管控政策

考核评估目标引导

义乌市政府每年对企业实施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将工业企业节水指标评价结果作为加分项。义乌市水务局出台《义乌市工业企业节水指标评估方法》,将再生水置换率纳入工业企业节水指标体系,倒逼企业提高再生水利用量占比。无正当理由拒绝使用再生水的工业企业,水务局会同水务集团根据总量管控规则予以用水安排;对于使用再生水置换率超过标准置换率20%的企业,优先推荐为节水示范载体。

推进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

严格执行现行不同用途再生水水质国家标准,结合义乌市再生水利用方向和特点,构建再生水利用配置的标准体系,为再生水的生产、配置、利用和监管提供依据。相继发布《义乌市分质供水工程建设导则》《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质供水水质标准》《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质供水管理标准》《分质供水指标检验方法(试行)》等标准。

建立“信用+分质供水”激励机制

在《义乌市社会法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办法》《义乌市个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义乌市信用评分办法》等管理制度基础上,义乌市建立“信用+分质供水”激励机制,提升个人、法人和社会组织使用再生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020年,义乌市水务局出台《义乌市分质供水信用评分办法(试行)》,将个人、法人和社会组织的信用分与再生水等分质供水挂钩。该办法规定,对居民分质供水信用评分采用定量法按年度核算,家庭用户月均再生水使用量3t以上的,个人(每户仅限1人)信用分加1分,每年报信用办加分一次;家庭用户未将再生水安装入户的,每年度的12月底扣信用小分6分(每户仅扣1人);已安装但未使用再生水的,每年度的12月底扣信用小分4分。对法人和社会组织分质供水信用奖惩采用限制法按年度评分,规划区内法人和社会组织具备再生水使用条件的,应当使用再生水,特殊行业需使用高品质水的可做单独说明,如不使用,法人和社会组织信用分扣2分,每年年底扣分一次;规划区内法人和社会组织再生水使用量达到同期自来水使用量50%的,信用分加2分,每年年底加分一次。

2022年,《义乌市分质用水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出台,将信用与再生水水价挂钩,社会法人信用分在85~90分(含)的,再生水水价享9折优惠;社会法人信用分在90分以上的,再生水水价享8.5折优惠;个人信用分在105~110分(含)的,再生水水价享8折优惠;个人信用分在110分以上的,再生水水价享5折优惠。同时该办法建立了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制度。除了水价优惠,信用良好的企业能享受表后延伸服务,如测漏、水质检测、管网改造技术指导、设备检修等。

实施再生水逆阶梯水价

按照使用主体的再生水利用量,制定三档逆阶梯水价制度,再生水用量越多,再生水水价越便宜。非居民用再生水价格暂定2.6元/t(用水量超过800t为2.1元/t),较自来水水价便宜1元/t以上;居民再生水价格暂定1.7元/t,比自来水便宜0.5元/t。近期亏损部分由市财政进行补助,后续水价将依靠市场调节,拉大自来水和再生水的价差。义乌市非居民生活用水的再生水水价与自来水水价对比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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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非居民生活用水的再生水水价与自来水水价对比

拓展再生水利用领域

义乌市将再生水使用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多领域,经过多年探索努力,建立了再生水多领域利用格局。再生水利用领域从最初较为单一的工业企业向居民小区、市政环卫、公共机构、生态环境等不断延伸辐射,用水结构持续优化,用水效益不断凸显,实现了再生水的高效配置和精准使用。

在探索居民小区使用再生水方面,新建小区全部接入再生水,部分小区再生水到户。2020年,义乌市完成卿悦府小区居民再生水等分质供水试点,小区冲厕、绿化、景观、浇洒用水均使用再生水,每年可节约自来水3万t。2021年,出台《新建楼盘分质供水管控工作方案》,要求新建楼盘小区内部公共绿化、浇洒、景观等再生水使用占比为100%。截止到2023年7月,已有22个居民小区实行了自来水与再生水双管网供水。

建立再生水项目建设运行投入机制

目前,义乌市已经形成了多渠道融资的再生水项目建设运行投入机制。

财政补贴+企业自筹

义乌市建立以财政补助为主、企业自筹为辅的再生水利用配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机制。《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现代水利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对再生水等分质供水水厂建设项目,市财政补助50%;DN200以上主管网,市财政补助80%;DN200以下支管网,市财政补助60%。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义乌市水务局联合水务集团积极申报,将义乌市分质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纳入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项目,包括苏福水厂提升改造及配套管网、白沙再生水水厂以及配套管网工程43.6km。项目估算投资49994万元,积极争取专项债1.5亿元。目前,双江工业水厂一期工程正在申报2024年专项债项目。

运行补贴机制

为了拉大再生水与自来水价差,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用户使用再生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义乌市对再生水厂运营单位实行“一厂一策”的运行固定补助政策。每个工业水厂需单独进行成本测算,按照预测成本与暂定供水价格之间的价差确定补助。如根据稠江工业水厂测算结果,为其补助2.13元/t,每年补助420万元,补助周期为6年。

经验与启示

加强顶层设计是系统推进再生水利用配置的前提条件

美国、以色列、日本、新加坡、欧盟等发达国家或组织均制定了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的战略性指南。2021年我国十部门也共同印发了《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义乌市在推进再生水利用配置过程中,结合地区发展和产业布局,适时调整再生水水厂位置和生产能力、供水管网的布设路线,不断优化利用配置布局,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再生水利用配置规划需要将相关基础设施与区域总体发展紧密结合,同时考虑再生水用户的分布特征,及时摸清用户需求变化,适时调整规划布局。

出台再生水配置利用刚性政策是提升区域再生水利用水平的必要条件

义乌市将再生水利用作为土地出让和招商引资的前置条件,将再生水利用作为规划许可、图纸审查、施工许可、项目验收的必备条件。建议其他地区因地制宜研究出台相关规定,以强制性条款规定推进典型领域或重点行业企业使用再生水。

市场调节是促进再生水利用的有效手段

义乌市通过“信用+分质供水”、再生水逆阶梯水价等市场手段,拉开再生水与自来水的价差,有效刺激提升工业企业、公共机构、个人等用水户对再生水的接受度。针对再生水经营企业,通过政府补贴、税收减免、奖励等手段,提升投资企业的积极性,逐步形成市场良性循环。

强化标准建设和技术创新是再生水安全配置利用的重要保障

为了规范再生水配置利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义乌市相继出台一系列标准,为实现再生水全域统一调配以及再生水与常规水资源的协同配置奠定了基础。建议其他地区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团体标准基础上,结合地区实际,在再生水利用影响评价、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与安全运行等方面进一步强化标准建设。

作者:李岱远(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工程师),朱红斌,崔冬冬,王高旭, 责任编辑:王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