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栏 >  节水型社会建设  >  正文

海委完成2023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

时间:2023-05-09 来源: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2023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日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全面完成河北、山西两省2022年度通过省级审核并报水利部备案的37个县级行政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期间,全国节水办有关负责同志到场指导并参加现场复核。

为圆满完成2023年度复核工作,海委制定周密工作计划,第一时间成立以分管委领导为组长的复核工作组,并组织技术力量成立工作专班,严格对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和《2023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手册》,严把“资料关”,扎实做好全部37个县级行政区备案资料复核工作。

在资料复核基础上,工作组按照“重点抽查资料复核分数与省级评分差距较大、复核分数较低和发现存疑问题较多的县级行政区,同时兼顾黄河流域和海河流域、地下水超采区及南水北调受水区”的原则,选取河北省4个、山西省4个共计8个县级行政区作为现场复核对象,于4月10日至21日完成现场复核工作。工作组现场重点核查了各县(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计划用水管理、用水定额执行、节水评价登记台账、节水载体创建、水资源费(税)征缴等水资源及节水管理档案资料,现场检查了11个灌区、16个重点用水企业和16个公共机构等用水户的节水管理制度、用水定额、用水计量和台账、水费缴纳凭证、节水设施及器具配备等情况,并与两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座谈,反馈整体复核情况,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下一步,海委将持续深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大力推进海河流域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进一步推动流域节水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