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栏 >  监督管理  >  正文

《廊坊市节约用水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

时间:2023-01-31 来源:河北省水利厅

为深入贯彻《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全面落实《河北省节约用水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节约用水监管,提升节水管理水平,近日,廊坊市制定印发了《廊坊市节约用水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实施细则》包括总则、监督事项、程序与方式、问题认定与整改、责任追究、附则等6章共34条,强调要重点检查计划用水管理、用水定额、水平衡测试、节水评价、节水措施及节约用水管理重大决策部署等工作落实情况。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履行的节约用水工作职责、监督内容、工作程序、问题等级认定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实施细则》的施行,将有效提升廊坊市的节水监管能力,增强用水户节水意识,提高用水效率,促进全社会各领域、各行业节约用水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力推动全市节水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