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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完成2022年陕西省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时间:2022-12-02 来源: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日前,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完成2022年陕西省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11月24日,黄委向陕西省水利厅反馈了检查情况,对问题整改与工作提高进行交流。会后,检查组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检查成果,提出“一省一单”问题与建议。

根据黄委监督检查工作安排,陕西省监督检查由黄委节约保护局组织,黄科院、黄委节水中心、河南黄河河务局共同参加,共抽查5个县级行政区。9月下旬,检查组以现场座谈、实地察看等方式检查了榆林市2个县。受疫情影响,并经上级同意,商洛市3个县的检查主要采取书面检查、视频问询、取用水管理系统及节水载体登记系统远程核查等方式,于11月份开展。检查内容主要包括5个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节约用水管理、水资源管理情况,取用水单位用水节水情况,“清四乱”及河湖管理和河湖长履职情况等。检查对象主要包括5个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河长湖长及县级河长制办公室、50个取水项目、地下水禁限采区60眼机井、16家用水单位、15条河流和4个湖泊。检查结束后,检查组按要求向5个县人民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反馈了检查情况,提出了改进建议。

在同陕西省水利厅反馈检查情况时,检查组肯定了陕西省在规范水资源管理、加强节约用水管理、严格落实河湖长制等方面所做的工作,认为工作成效提升明显。检查组提出,陕西省应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明确整改措施,加快补齐短板,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保障。


作者:肖昊珠 责任编辑: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