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栏 >  节水评价  >  正文

长江委节水评价和用水定额评估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时间:2020-07-28 来源: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近日,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通报了长江委全面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和水利部加速提档国家用水定额标准体系建设等节水重点工作,充分肯定了长江委在推动节水评价和用水定额评估管理中的工作。

建立节水评价机制,是长江委落实水利部党组“节约用水攻坚战”的主要任务,也是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的重要举措。长江委坚持问题导向,厘清了委内相关部门单位节水评价职责分工,明确了节水评价审查不予通过的7种具体情形及处理方式,界定了3类可不开展节水评价的项目类型和大中型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节水评价篇章编制适用标准。

为支撑水利部用水定额标准体系加速提档,长江委在定额评估管理方面编制完成了三项服务业定额,完成了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西藏等6省(区、市)用水定额评估,提出“一省一单”,并率先开展省级定额发布前的技术评审,指导6省(区、市)用水定额修订,为提升流域用水效率打牢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长江委将继续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持续高质量推进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用水定额评估管理、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督管理等节约用水管理各项工作,引导和倒逼流域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用水效率,助力“创建模范机关”建设,为建设好“四个长江”和“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作者:叶玉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