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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栖霞区出台节水设施“三同时”实施细则

时间:2021-11-19 来源:江苏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为促进建设项目合理用水、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日前,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水务局联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行政审批局印发了《南京市栖霞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实施细则》(宁栖水字〔2021〕108号),标志着建设项目的节水工作将有据可依,在全区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实施细则结合栖霞区实际情况,明确规定了涉及新增用水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制定节水措施方案,节水措施方案可作为章节加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实施细则中还明确了节水措施方案的编制与审查、节水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节水设施的验收管理等流程与内容。 

栖霞区节水设施“三同时”实施细则的出台,不仅有利于从源头上把关节水,更有利于提高区域的整体用水效率。后期栖霞区水务局将以实施细则为主要抓手,对建设项目用水设施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同时加强对再生水利用设施和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的监督,确保节水设施“三同时”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