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栏 >  政策法规  >  部门规章及规章性文件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时间:2020-10-14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第39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持续提升工业用水效率,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19〕288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遴选出30家具备引领示范和典型带动效应的水效领跑者(名单附后),现予公告。水效领跑者称号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2年。

水效领跑者企业应使用统一的水效领跑者标识。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研究出台支持鼓励政策,广泛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推动制造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利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0年9月29日


附件

附件1:2020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名单.pdf

附件2:水效领跑者标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