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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委完成2022年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和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时间:2022-11-28 来源: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推进各项措施有效落实,根据中央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要求和2022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安排,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和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机关有关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赴长江流域西藏、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贵州七省(区、市)开展2022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由监督局会同水资源局、节约保护局、河湖局制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统一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工作安排;水利部河湖中心和长江委水文局、长科院、水生态所、河湖中心、水保科研所、长江水电集团、长江设计集团等单位参加现场检查,编写了省级行政区检查报告和“一省一单”意见建议;机关有关部门在做好查前技术培训、问题答疑的基础上,牵头组建检查组,开展了相关省市的现场检查,并完成了相关成果的审核、报送。 

本次检查涉及流域7省(区、市)35个县(区),共派出14组次、239人次,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现场询问、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数据核查等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共检查取水建设项目350个、取水井3眼、重点用水单位112家、河段(湖片)250段(片),累计发现问题178个。现场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向被检查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反馈检查情况,并统一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交换意见,督促地方开展立行立改,加快推进问题整改。 

本次监督检查通过深入查找问题,推进问题整改,有效推动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河长湖长和相关单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为2022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提供依据。下一步,长江委将继续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做好监督检查后半篇文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持续跟踪,促进地方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和河湖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责任编辑: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