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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标准《农业用水定额》9月19日正式实施

时间:2022-09-16 来源:水利部网站

近日,浙江省地方标准《农业用水定额》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将于2022年9月19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农业用水定额》自2009年首次发布、2016年修编之后的又一次修编。

《农业用水定额》自实施以来,逐步成为浙江全省各地开展节约用水和定额用水工作的指导性标准。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根据《水利部关于严格用水定额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浙江省水利厅组织对《农业用水定额》进行了修编。修编后的《农业用水定额》调整了农业用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规范了产品行业名称和行业代码,优化了灌溉分区;基于相关技术导则,调整了灌溉用水定额的核定方法,并对灌溉定额进行重新核定;规定了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主要作物灌溉用水综合定额、灌溉用水定额的引用和计算;规定了林业用水定额、畜牧业用水定额、渔业用水定额以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修编后的《农业用水定额》将满足浙江实施节水行动计划、开展粮食安全等各项考核需要,进一步解决农业用水总量配置、水资源论证、节水管理评价和灌溉排水工程规划设计等工作基本参数取值问题,并兼顾节水减排效益,对于提高浙江省节水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合理性,保障全省经济社会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