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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市出台首个节水激励政策

时间:2023-04-05 来源:山东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建立完善节约集约用水促进机制,推动深度节水控水,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山东省威海市水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6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威海市落实节水激励政策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激励政策》)。

《激励政策》首次对落实节水激励政策总体要求、具体措施、工作要求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激励政策》中主要提出8项措施。一是鼓励节水载体建设,引导重点用水领域和行业培育节水标杆、水效领跑者,在重点用水领域推行合同节水管理;二是落实表彰奖励政策,按规定适时评选节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或通报表扬;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节水项目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等优惠政策;四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支持和保障农业、工业、城镇节水以及节水科技研发推广、非常规水开发利用、节水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开展,在政府采购中优先采购节水产品;五是拓展社会融资渠道,支持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券用于节水项目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节水项目建设运营;六是推进非常规水开发利用,组织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等试点,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鼓励沿海地区利用淡化海水;七是完善价格调节机制,全面落实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加快推进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八是健全水务经理制度,制定出台水权交易管理相关制度,积极培育水市场,在年用水量达到一定规模的用水单位中积极推行水务经理制度。

《激励政策》的出台,将加快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助于激发全市节水内生动力,推动各领域各行业深度实施节水控水,确保国家、省、市节约用水各项规定全面落实、见到实效。


责任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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