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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出台用水审计报告编制技术指南

时间:2022-08-03 来源:江苏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和《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2〕27号),指导全市用水审计工作开展,规范用水审计报告的编制,根据《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江苏省用水审计实施办法》以及有关规定、标准,近期,江苏省南京市出台了《南京市用水审计报告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2012年,《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2〕27号)明确“建立定期用水审计制度”。随后,江苏省苏州市、无锡市、宿迁市等市先后出台了相应地区用水审计相关规定,并开展了用水大户的用水审计工作。2016年,《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颁布施行,正式从立法上确立用水审计制度。同时,国家也先后出台了《企业用水审计技术通则》(GB/T33231-2016)国家标准和《用水审计技术导则》(SL/Z549-2012)水利行业标准。南京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展用水审计过程中发现,根据《企业用水审计技术通则》(GB/T33231-2016)编制审计报告的实践中存在通则内容宽泛、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导致不同编制单位理解偏差较大、用水审计报告质量参差不齐。

为进一步落实好《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高质量推进全市用水审计工作,南京市水务局、南京市水资源管理中心、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共同起草并发布了《指南》。该《指南》由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编写。《指南》分为适用范围、编制主体、编制依据、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用水审计程序和方法、用水审计报告编制框架共7个章节,其中用水审计报告编制框架章节中对用水审计执行概要、审计事项说明、审计方案与资料清单、用水户基本情况说明、用水审计主要内容、用水审计的结论与建议,以及附件的内容均作出了指导性的要求。此外,《指南》还附加了《工业企业审计方案表示例》和《某高耗水企业取水户用水审计结论示例》两个范例,可以清晰地指导用水审计报告的编制。《指南》的出台为进一步细化用水审计报告编制,增强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


责任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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